項目簡介
項目學費:182000港幣/年
項目時長:1年
入學時間:9月
申請要求
具有非普通法司法管轄區(qū)的大學或類似機構頒發(fā)的法律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,并至少達到二等榮譽學位
語言要求
類型 |
總分要求 |
小分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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雅思 |
6.5 |
L:6 | R:6 | W:6 | S: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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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福 |
97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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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養(yǎng)目標
<p>香港大學的普通法碩士課程由香港大學法學院于1997年開設,是連接香港和中國內(nèi)地兩個法律體系的重要紐帶。該課程旨在為來自非普通法司法管轄區(qū)(尤其是中國內(nèi)地)的法律專業(yè)畢業(yè)生提供學習香港和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(qū)實施的普通法所需的專業(yè)知識。</p>